旅商青年文学社规章制度
一、文学社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活动,包各种讲座、辩论、竞赛等。
2、社员在社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文学社长、副 社长、组长等社团领导。
3、社员的各类作品在社内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4、社员在文学社中积极参加活动,对投稿踊跃,表现优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二、文学社社员职责
1、社员应按时参加社内各类活动,迟到一次者给予批评,迟到三次或缺席二次者给予 警告,迟到多次或缺席多次者给予除名。
2、社员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教育:批评、警告、除名。
3、社员应按时向文学社交稿,文学社成员的稿件,必须在每月20日前收齐,一次不交稿者,给予警告,三次以上不交稿者给予除名,被除名的社员将在文学社专栏中宣布除名消息及其原因。
4、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5、文学社成员有义务及时完成社内常规工作。
6、文学社成员有义务将社刊办好。若社内负责人在检查时发现
有质量不高和态度不好的现象,应予以批评。
7、无故缺旷例会3次,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者,退社。
8、无故缺旷例会2次,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三次者,给予警告一次。
9、每周五中午1:00准时开会活动交流。
10、每月交一篇文稿,拖欠稿件三次者,给予口头批评,社团内部通报,四次做自动退社处理。
11、禁止抄袭他人作品,抄袭面积达到40%者,一经发现应公开道歉,并给予举报人奖 励表扬,拒不执行者给予一次警告。
12、禁止社员之间任何形式的非良性竞争(如恶意死活他人稿件、逼迫他人退社、诋毁他人等),一经发现即给予一次警告,情节严重者强制退社并送交学校团委,全校通报批评。
13、社团负责人不得在社团内部实行专制,社员皆有自由发表意见,管理社团事物权利。一经发现滥用权力之负责人,在征得三分之二社员赞成意见后召开大会改选负责人。
14、本社团隶属校社团联合会。
三、文学社组织机构职责
文学社拟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下设编辑部、联络部、组织部等机构。
社长职能:负责本社全局性决策,全社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
副社长职能:重点负责协助社长搞好一切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
一方面是社员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另一方面是社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等。
编辑部:为文学社的支柱和主要力量,由具有文学专长的人员组成。负责文学社稿件的审阅、修改、定稿等工作,
同时筛选优秀稿件给宣传部或广播部在校园内大力宣传,并向报社、杂志社、校报等推荐。没有发表的稿件由编委会将原稿送还给作者本人,文章后应写上 批语。
宣传部:为文学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文学社宣传橱窗布置工作和开展各项活动内容、意义的宣传工作,包括对内,对外方面。
组织部: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中监督和会员的管理,并做好记载,以便年终考核 四、文学社活动
1、基础讲座:请指导老师或我校专家、教授进行稿件讲评。
2、文学讲座:请具有文学专长的专家、老师开文学类讲座。
3、主办杂志:校团委指导定期出版社团自己的杂志。由学生自己主办、组稿、编辑,然后交文学社负责人审定,出版。
五、入社和退社手续
入社手续:
1、 每年招新的时候填下申请表。
2、 通过校团委组织的统一面试和考核。
3、办理入社手续。
退社手续:
1、 递交退社申请,包括退社的合理理由。
2、 经过各位指导老师的同意。
3、 在校内宣布退社人员的有关消息。
4、 收回退社人员一切有关文学社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