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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 -2015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2014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广大青年团员紧密联系团组织,积极投身团组织建设。在丰富校园文化、加强青年志愿服务、引导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根据我院《大学生生活指南》相关评优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典型 创先争优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分院团总支、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评选奖项

  “五四红旗团总支”、 “特色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四、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标准参照我院《大学生活指南》第三章第二部分第五条规定进行评选。

  (二)“特色团总支”的评选标准:

  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标准的某一方面成绩尤为突出,形成工作特色,并对全院团的基层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广价值。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

  1、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

  2、在工作中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认真完成院团委、院青协交给的各项工作。

  3、重视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建设,在学院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4、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团结、分工明确,学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协会主要学生干部本学年未受院级通报批评,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如下:

  1、积极投身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能积极主动并多次从事过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五、评选比例

  1、红旗团总支2个,特色团总支1个,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3个。

  2、红旗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10%。

  3、优秀团干占团员人数的2%。

  4、优秀团员占团员人数的2%。

  5、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占志愿者人数的2%。

  六、评选时间和要求

  1、评选阶段:(5月15—21日)

  各分院按照我院《大学生活指南》的相关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5月21日前)内报送“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电子材料交团委祝海南老师处。

  2、审核阶段:(5月22—30日)

  团委将根据各分院团总支上报材料情况,进行初核并报院领导审核。

  3、表彰阶段:(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各分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分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2、推荐工作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3、推荐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一律不予补评。

  

  附: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特色团总支”申报表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申报表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表

  

  

  团   委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