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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推进“动感校园”群众性课外健身操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学生联合会、社团:

  为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号召(中青联发〔2014〕2号),自2014年9月起,我校团委联合各分院全面启动并广泛开展了大学生“三走”之“动感校园”、“千人广场舞”等系列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近期,学校领导对“三走”活动作出重要批示,更有部分单位已经开始或者主动提出要继续开展该项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批示要求,并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举办全省高校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要求(赣教社政字〔2015〕8号),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继续由校团委牵头,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协助,在全校广大师生范围内开展“动感校园”群众性课外健身操暨“心理健康操”活动。为积极有效的推进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赣旅商院发〔2014〕55号文件中《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动感校园”三走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青春更阳光”

  二、活动目标

  1、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对体育锻炼重要性的认识,要注重功能融入,把“动感校园”群众性课外健身操活动同“三走”以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拓展、塑造健康生活方式等有效结合起来。

  2、通过开展“动感校园”群众性课外健身操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广大师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帮助广大师生提升身体素质,并从中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现“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3、通过此项活动为即将要打造的江西教育旅游示范区(3A级旅游景区)注入青春的活力和健康的气息。

  三、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恒伯

  副 组 长:范秀仁

  成    员:胡斌、袁凌、张蕾(小)、叶芳、刘仁有、赵文涛、王晓雷、付忠辉、张甫旺、张蕾(大)、陶广华、江敏、徐璟、黄伟、崔宏亮、涂威、周淑华、左剑、刘建华、卢筱琳、陶炬、彭先坤。

  四、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五、活动地点

  校园内各运动场所及可开展体育运动的公共场所。

  六、活动时间

  5月-12月

  七、活动内容

  1、5月13日早晨7:30启动“动感校园”集体健身操(“心理健康操”)活动,学校团委组织该活动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组织。各分院、社团、学生联合会积极配合,该活动的主体为各分院学生,各分院团总支要围绕学校对该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到“动感校园”群众性课外健身操活动中来。

  2、本学期末或下学期举行全院比赛汇演(时间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1、要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分院、各相关社团要抓好工作落实、立足长远,设计和组织开展好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形成促进广大师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校团委按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且检查结果作为本次活动比赛和下学期秋季运动会期间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依据。

  2、每天(周末不做要求)7:40-7:50(在划分场地跳健身操),由校园广播播放统一的音乐,由体育分院健美操专业老师指导的社团成员分派到各分院进行统一的动作教授。(5月12日下午16:50各分院指派1名活动负责人到文体中心联系付百胜老师13767418406)

  (以上活动时间不对体育分院进行考核,但体育分院要配合该活动提供健美操专业学生在户外进行训练的材料。)

  3、要注重全员参与。整个活动特别注重学生参与的人数、时间、频率,努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

  4、各分院在组织活动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要强化活动效果。加大活动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努力把“动感校园”活动做成旅商第二课堂活动的品牌、做出亮点、做出成效。

  九、奖项设置(健身操比赛汇演)

  奖项分“一、二、三等奖”、“组织奖”及“健身操推广贡献奖”“健身操推广达人奖”。“一、二、三等奖”考核现场比赛汇演效果;“组织奖”考核分院平时组织“动感校园”健身操活动的开展情况;“健身操推广贡献奖”和“健身操推广达人奖”是评选在开展和组织“动感校园”健身操活动中表现尤为突出的集体和同学。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600元

  组织奖:3名,奖金400元

  健身操推广贡献奖,奖金400元

  健身操推广达人奖:9名,奖金60元

  (注:比赛汇演鼓励学院教职工积极参与,与学生同乐。普通教工参与加1分/人,中层以上干部参与加2分/人,院领导参与加3分/人,体育分院作为教练队和表演队不参与“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评比)

  十、其他

 

  

  

  共青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5年4月29日